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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7月14日从南宁市民政部门获悉,南宁市发文下达了2008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67万元,用于今年6月南宁遭受强降雨天气后灾民的生活补助。
今年5月下旬以来,南宁部分地区出现了较明显的降雨天气过程,导致山体滑坡、泥石流、山洪暴发、江河水位上涨等自然灾害。此次下拨的资金,将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困难问题。在资金分配过程中,将保障重点,按照灾民自救能力分类救助。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、登记造册、张榜公布、公开发放,确保专款专用,不得平均分配,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。(记者唐斯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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